费良勇
在任何专制体制中,
最高权力者必然是孤家寡人。
真正的威胁,
从来不是民众,
而是“第二号人物”。
因此,打压老二,
几乎是老大的结构性必然。
朱元璋杀胡惟庸,
毛泽东打掉刘少奇和林彪,
邓小平罢免胡耀邦和赵紫阳,
都是如此。
任用贪官,
并非治理失误,
而常常是精心计算的结果。
贪财者通常更易控制,
对登顶权力的欲望反而有限。
规则很清楚:
你效忠,我纵容你;
你不忠,我以贪腐除掉你。
因此,在专制体制中,
反腐首先是一种政治斗争工具,
而不是法治行为。
运动式反腐,
本质上是清洗而非治理,
不可能长期奏效。
贪官杀不尽,
腐风吹又生。
专制本身是温床,
腐败回潮周期性。
在稳定的民主国家,
最高领导人很少谈论反腐,
因为反腐不是个人“政绩工程”,
而是制度自动运行的结果:
由独立司法制衡权力,
由反对党持续监督,
由新闻媒体公开揭露。
如果缺乏制度约束,
任何反腐都只能是表演;
只有制度性反腐,
才可能真正压制腐败。
纽伦堡,2026年1月26日